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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越秀宣判一起利用疫情詐騙案

來源:人民法院報  作者:梁艷華  時間:2020-02-16

  2月13日下午,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(qū)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對一起詐騙案進行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。被告人麥某華犯詐騙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1000元,沒收作案工具手機一臺。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。
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2月3日,被告人麥某華通過微信虛構其有口罩出售的事實,誘騙不明真相的被害人主動添加其微信,被害人向其購買2000個口罩并微信支付貨款人民幣3600元。收取貨款后,麥某華將被害人加入微信黑名單,被害人隨之報案。2月6日,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將麥某華抓獲。2月10日,被告人家屬向被害人退賠了全部贓款3600元。
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麥某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用虛構事實的方法,利用電信網絡手段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廣州刑事辯護律師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被告人麥某華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防疫用品的名義實施詐騙,依法從重處罰;鑒于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且通過親屬向被害人退賠了全部贓款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。綜合考慮被告人的具體犯罪行為、危害后果及認罪態(tài)度等情節(jié)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唐文聰律師(手機13825008183),上海錦天城(廣州)律師事務所合伙人,資深刑事律師,15年專業(yè)刑辯經驗,畢業(yè)于西南政法大學,辦理了近百件刑事案件,多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無罪釋放、取保候審后不予追訴、不批準逮捕、不起訴,多宗案件的被告人被判處緩刑或上訴減刑,擅長辦理稅務犯罪、經濟犯罪、金融犯罪、知識產權犯罪等刑事案件,涵蓋逃稅罪、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罪、非法經營罪、假冒注冊商標罪、騙取貸款罪、尋釁滋事罪、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、合同詐騙罪、走私廢物罪、職務侵占罪、偽造公司印章罪、組織賣淫罪等刑事罪名。http://www.yealaw.cn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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